最近同仁堂火了,这回这个300年老店被曝光售卖过期蜂蜜,金子招牌堪忧。

据媒体报道,北京同仁堂蜂蜜生产商盐城金蜂被曝回收过期蜂蜜。被曝光后,企业宣称收蜂蜜是为了“退回给蜂农养蜂”。但后来被媒体发现,回收的蜂蜜是被送入原料库。目前执法部门在进一步调查,同仁堂快速回应“已全部封存,未流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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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出来后,第一时间成为社会热点。对于“同仁堂”这三个字,钱哥想到的是电视剧《大宅门》里“白七爷”,和那副“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对联。现实中白七爷卖“鸿茅药酒”而人设松动,同仁堂陷蜂蜜丑闻之中。

2018年关于产品质量成为社会热点的企业,一个是盒马生鲜,一个是同仁堂。看来为了利益,无论是新生代的网红店,还是百年老店都逃不过用下降商品质量来提升效益的规律。

记得有朋友和钱哥说:我们正处在一个假货横行的时代。

“你给我毒奶粉,我给你地沟油,你给我过期胡萝卜,我给你回收蜂蜜。”

但钱哥认为,没有必要如此悲观,在我们发现消费品存在质量时完全可以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利益不受侵害。

假如买到过期食品或药品,该怎么做呢?记得盒马生鲜的例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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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仅需3步:首先要收集证据,回到刚才售卖假货的售卖点,用手机现场取证(录音+录视频)。然后给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电话备案(电话:12331)。最后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写举报信,且附上拍摄的取证证据。如果你们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力,一般3天就会给你回复,商家会和你商量赔偿问题。我们除去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最少一单赚1000元。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148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其实不仅商场,即使在高铁或飞机上,如果发现餐食存在质量问题。同样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同样还是三步走,首先照相取证,“餐食特写,生产单位,行程车票,一个都不能少”,还要加上一段视频确认。第二步,电话举报(什么12315,12331,市长热线可以都举报一遍)。第三找乘务员,现场确认要录音或录像,商讨解决办法。同样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可以商讨相关赔偿问题,一般赔偿不少于1000元。

如果发现身边消费品存在质量问题,不用抱怨,不用紧张。按照上述1.2.3步,举报给相关部门,领取赔偿。这比1分,2分刷红包快多了。所以社会存在商品质量问题时,我们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一起净化这个所谓“假货横行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