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很多人光是看到这四个字就想掉头走,觉得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但其实不然。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在公众号领域,我们较为感同身受的就是著作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抄袭、洗稿、图片字体版权问题。上周,果酱妹整理总结了新媒体可能会遇到的五大法律问题。但在实际操作中,情况往往更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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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平台违规转载遭起诉

对于每一个内容创业者来说,最难以接受的就是沥尽心血创作出来的作品,被他人复制、粘贴,抹除原作者的姓名而塑造成自己的作品。

2018年4月26日,某百万大号发布某篇原创文章,该文章经推送后阅读超8w+。随后,该公众号发现搜狐号“鲁*有*”未经允许,转载(抄袭)了其在公众号上发表的原创文章,遂将平台方诉至法院。

在双方抗辩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细节。

• 被告以账号主体信息不一致为由,认为原告对文章不享有文章转授权;

• 原告文章作者栏中的署名为“体面分手”,被告认为“体面分手”不是前缀,而是作者名,要求原告提供“体面分手”的授权证明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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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案件最终审判结果为搜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00元,但在维权道路上的举证比想象中更艰难,侵权方总能提出各种理由来为自己辩解。类似这样的跨平台维权,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每天都在发生着。

2012年4月至今,6年间,《南方周末》多达1600篇文章被新浪网侵权转载。2018年,南方周末正式将新浪网诉至法院,开启一年之余的维权之路。在首批起诉的76个案件中,南方周末均获得了胜诉,每篇文章赔偿金额达8千或上万元。

博主与平台之间的版权纷争,向来不少。这场拉锯战或许还将延续更久。回头观望公众号领域,文章转载的问题也一直为行业内人所困扰。

转载在新媒体领域是不可避免的存在。对于内容创作者来说,他们需要别人的转载来提高文章的影响力;对于运营者来说,他们需要为用户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内容,转载是其中一个捷径。与此同时,转载会存在哪些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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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果酱妹咨询了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网络版权团队的许可律师,得到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转载文章时,若原文中的图片具有版权会构成侵权。文章属于文字作品,图片属于美术或摄影作品,构成两个独立的侵权。同时,若是未经授权,但在转载时署名了作者、来源,也会构成侵权。

2、通常情形下,都要经过权利人许可才能使用其作品。但《著作权法》22条中标明了几种法定许可情形,可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使用其作品。在公众号领域较为常见的情形分为两种,但需注意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可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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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在公众号平台或其他内容平台,用户转载文章时构成的侵权都属于侵犯了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今天看来,尤其在经历视觉中国图片版权事件后,已然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并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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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网2019”启动,整治全网版权

微信在今天发布的《微信知识产权保护成绩单》中,展示了其2018年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成果。在疑似3000个售假公众号、小程序中,微信对其中2000个公众号、小程序进行了删除昵称、头像、注销、下架等处理。

在原创保护方面,微信2018年全年提前拦截了13万篇涉嫌抄袭的文章。与此同时,微信在2018年设立“洗稿投诉合议小组”,对涉嫌抄袭、洗稿的账号,一经确认便处以替换内容或阻碍正常展示、清除内容、功能封禁、甚至注销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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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在2019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更是透露,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制定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值得注意的是,从4月底开始到10月底结束,为期6个月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明确把网络侵权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其中第二点及第四点分别提到:

• 严打未经授权转载主流媒体新闻作品的侵权行为,严肃查处自媒体通过“标题党”“洗稿”方式剽窃、篡改、删减主流媒体新闻作品的行为,依法取缔、关闭一批非法新闻网站及微博账号、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百家号等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

• 严厉查处图片公司通过假冒授权、虚假授权等方式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着力整治图片公司在版权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权属不清、滥用权利、不正当维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相关企业合理合法维权,构建健康有序的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事实上,在去年的“剑网2018”专项行动中,就曾重点整治网络转载版权,其中包括公众号、微博、头条号等自媒体(果酱妹曾对此作了一番浅析,详情可戳此处了解),专项行动结果也较为显著。

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18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剑网2018”专项行动期间,各级版权执法监管部门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544件,其中查办刑事案件74件、涉案金额1.5亿元,查办了一批侵权盗版大案要案。针对新兴的短视频、网络转载领域的版权问题,在约谈重点企业后,短视频和网络转载领域版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版权保护越来越重要,这场版权保护战早已不仅仅集中在微信平台,短视频、网络直播、知识分享、有声读物等都被列入了版权整治重点领域。作为扎根内容领域的我们,较为直接的就是在一次次经验教训中,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算是一种自保。

那么,你有过哪些被侵权的经历呢?欢迎留言区来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