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交电商平台云集微店收到了一张来自监管部门的958万元罚单,起因是云集微店两年前的App销售模式。

 

不过就在不久前,云集微店刚刚入选了《2016浙江省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报告对云集微店给出了明确定义——“云集微店通过口碑零售模式,先体验后分享,促进了品牌销售,以客户体验为中心设计生产产品,有助于促进消费品产业升级。”《2016浙江省电子商务发展报告》还指出:迅猛发展的电子商务,让电商市场的监管难度不断增加,未来相关部门会遵循“互联网思维”,建立适应信息经济的政府管理机制,讲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

肖尚略在公开信中表示:

此前这张罚单存在争议的原因,是因为云集微店当时的经营模式与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传销活动有本质区别。云集自创立以来一直按照补贴市场、亏损经营的模式在运作,2015年亏损3200万元,直到2016年下半年才实现月度盈利。无论是创建初衷、还是社会效益,云集微店与传销均有本质不同。

 

2016年初,云集微店在有关部门和法学人士的帮助下,针对app推广中有争议的形式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政府监管部门、法律界人士的认同,成为一家合法合规的社交电商平台。

 

日前肖尚略在接受钛媒体采访时,也曾对云集的模式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在他看来,云集微店与传统意义上的微商是有很大区别的,更与传销均有本质上的不同。首先云集有着严格的品控体系,其次,云集没有过去微商的那种代理制度,而是采取由平台统一发放收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