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交媒体进入前所未有的活跃期,消费者关注并购买贴上“网红”标签的商品已成为潮流。不过,由于缺乏筛选机制,一时良莠不齐的“网红”产品涌现出来,增加了消费者辨别信息真假的难度。本文从火热背后的诚信隐患入手,阐述了防止诚信隐患的措施。

“网红经济”作为时下新兴的商业模式,是随着网络红人(以下简称“网红”)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网红”利用自身的知名度和公众影响力,由其自身或者背后利益操控者通过一定的渠道变现,获取经济利益。伴随五花八门的网红产品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诚信危机也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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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关网红产品的新闻层出不穷,网红食品“红糖馒头”被爆违规使用甜蜜素,网红奶茶咖啡因和糖含量过高,儿童玩具“网红水晶泥”的原料被爆含有毒的化学物质——绷砂。除此之外,一些知名的网红店铺被爆雇人排队,制造产品受热捧等假象。

一、“网红经济”发展中的诚信隐患      

(一)“网红”的误导性宣传

“网红”虽只是网络世界的红人,但作为公众人物,其行为同样具有极强的社会导向性。“网红营销”的第一轮消费者大都为粉丝,但粉丝往往存在精神不对等,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因盲目信任而出现冲动消费,进而引发跟风效应。“网红”的营销推广以个人体验居多,广告法难以界定,而且“网红”自身素质和知识水平参差不齐,监管缺失和自身职业素养的缺失导致“网红”为获取商业利益,出现夸大其词的宣传,忽略产品质量的甄别,向消费者推销问题产品,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

(二)商业道德缺失

“网红”参与营销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两种: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直接参与模式即“网红”为自己的商品做广告,间接参与模式即“网红”接通告为别家产品做广告、充当代言人的模式。不论何种参与方式,其根本目的是获取最丰厚报酬。“网红经济”本质上是一种营销方式,前期通过各种方式在社交媒体上聚集人气,之后由“网红”进行选款和视觉推广,依托庞大的粉丝群体进行定向营销,从而将粉丝转化为购买力的一个过程,增加产品销量。常见的变现方式有电商、广告、影视剧和线下活动,而这些活动实际上依托于实体经济的支持,卖家通过“网红”在媒介上的宣传增加知名度,也就是说这场营销活动的最终付费者是商家。因此,除了网红们台前不负责任的卖力宣传,背后也有商家的道德缺失,为了增加销量,商家一般会制造各种各样的产品噱头博人眼球,夸大产品宣传,或者由于巨大的利益驱使,忽视道德底线和商业伦理。

(三)第三方平台审查机制薄弱

网红活跃的平台早期以天涯、虎扑为主,后来转战微博、微信,再到直播平台兴起,现在逐渐转移到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缺乏事前审查和规范机制,是“网红经济”乱象背后的主要原因,现实中,虽然大多数平台对问题商品及相关方都会事后作出处理,但由此产生的恶劣影响已经在社会蔓延。

二、杜绝隐患的信用措施      

(一)完善用户的信用评价机制

在虚拟的网络平台中,人们在互不相识且没有外在条件监督的情况下,容易越过道德的红线,做出失信、违约等行为,“网红”是依赖于网络来提升知名度,利用知名度进行宣传和推广,针对这个特性,应由政府主导,督促各互联网平台完善用户的信用评价机制,通过健全的信用评价机制约束“网红”的行为。对于进行虚假宣传的“网红”实行终身禁入制,对于其他误导性宣传的失信行为则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相应的惩罚。

(二)市场监管部门为“网红”建立信用档案

现实中,一个“网红”往往活跃于多个平台,那么单个平台实现针对自身用户的信用评价机制难以发挥最大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利用互联网信息互联的特点,由市场监管部门为“网红”建立信用档案,各个平台进行记录,实现平台间的联合惩戒制度,网红们在一个平台上的失信记录,将永久记录在其信用档案里,被一个平台实行禁入的“网红”,在其他平台上也同步进行封杀。

(三)建立商品的诚信追溯机制

“网红”无论是通过电商平台、社交媒体、接拍广告还是线下活动,最终的目的无非是宣传产品或服务,因此从被宣传的产品或服务入手,建立问题商品的诚信追溯机制,凡是涉及过度宣传、质量问题、商标侵权、成交量作假等失信行为的商品,其宣传者和生产者将被贴上失信的标签,记入信用档案。

三、小结      

“网红经济”背后的诚信隐患既有“网红”们不负责任的虚假宣传、商家违背道德的无良行为、也有第三方平台审查机制薄弱造成的监管无能等,在网络这个“开放、共享、平等、协作”的平台上,新兴经济模式的兴起,给传统模式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建立信用评价机制、联合惩戒制度和商品的诚信追溯机制,约束商家、宣传者、第三方媒介的行为,杜绝诚信隐患,为新兴经济模式的发展创造更为纯净的生存空间。

本文转自:大公,作者: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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