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又把这本书翻了一遍,发现书里还藏着一个特别有意思的话题,今天再跟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叫做数据权。 

涂子沛老师问了一个我们平时不太会去想的问题:我们在使用互联网服务的时候,产生的数据,到底该归谁? 

我们现在默认的情况,数据是归平台的。比如,你在一个外卖平台上,买了一份盒饭。对你来说这很方便,你付钱,平台给你商品、给你配送,钱货两清。但是除了钱,你还在这个平台留下了你的数据,包括你的姓名、电话、地理位置,你喜欢吃什么口味,消费金额是多少等等。

这些网站平台会怎么处理你的数据呢?他们可能会把你的数据和周边区域几百几千人的数据综合在一起,产生各种丰富的维度,去进行解释、判断。经过这些数据的积累,很快,这个平台就知道你点外卖的这片区域,应该配备多少送餐员,在这儿开什么样的餐馆最赚钱,往长期看,除了快餐盒饭,还能为你提供什么样的商品和服务。

你看,这些数据对你个人来说,用处不大。但是当它积累的多了,维度丰富了,就变得价值连城了。

互联网公司的秘密就在这儿。最常见的就是通过这些数据的分析,精准地推送广告给你。比如今日头条,就通过这种数据运营, 2017年的广告收入就有150亿,2018年的目标是要冲击500亿。你看,这是多大的一笔钱。但是我们刷今日头条的人,光顾着享受在信息里冲浪的快感,这一大笔钱可是跟他们分文都没有关系的。

其实在互联网界,这不是什么秘密,马云就公开说,阿里巴巴不是一家电商公司,而是一家数据技术公司。马云还反复告诉大家:未来数据是石油,是黄金。所以说,互联网公司其实是在采集石油,而不是指着给你送盒饭挣钱。很多互联网平台还会反过来给你补贴,就是因为你留下的数据很值钱。

说到这儿,你有没有觉得有一件事儿很古怪。一边是你,你觉得这些数据不值钱,另一边是互联网公司,他们拿着你的数据,赚到了金山银海,这件事好像有哪儿不对头。那哪儿不对头呢?我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这个例子也是涂子沛老师在书里说的。

当年,西班牙殖民者刚到达美洲的时候,就疯狂地掠夺当地的黄金,那真是把印第安人神庙里每一块金子、每一粒金粉都给抠走了。当地的原住民不能理解这种行为啊,黄金不能吃、不能喝,用来制作工具武器又太软,顶多当点儿装饰品,你们西班牙人这么疯狂是为什么呢?

你看,这些美洲原住民跟我们今天的状态是不是有点儿像?你觉得黄金不值钱,数据没价值,人家可不这么觉得。在他们的世界里,黄金和数据那可都是价值连城的。

我们再来看看这笔交易的实质:用户享受服务,留下数据,但是在很多互联网公司眼里,用户只是他们饲养的“数据奶牛”。所以,有句话说得好,如果你在免费使用一项服务,那你就不是用户,你就是产品本身。

听到这儿你有可能会说,这有什么,这很公平啊,经济学不是从来都这样吗?此之毒药,彼之蜜糖,大家只要心甘情愿,各取所需嘛,我拿到了便宜的商品和服务,互联网公司也拿到了自己想要的数据,这不是公平的交换吗?公平不公平,先放一边,问题是这件事是不是可持续的呢?

别忘了,经济学上还有一个判断,就是从长期来看,各个行业的平均利润率是差不多的。本质上,并不存在暴利行业。你有暴利,其他的资本、从业者就进来了,利润率就被拉低了。

那就奇怪了,一家互联网公司如果做成功了,它的利润率是很高的。秘密就在于数据太值钱了,数据虽然来源于用户,但它又不用分钱给用户,所以它的利润率高。这是什么?这是利用认知差赚到的钱。什么是认知差?就是一样东西有人看到了它的价值,而另一部分人没看到,这中间就有一个套利的空间,这就是认知差。

那这个认知差可以永远继续下去吗?就像当年的美洲原住民,会永远觉得黄金不值钱吗?当然不会,认知差迟早会被填平。

这就像我们家里卖废品。有人帮你把废品清走,你享受了服务,又没啥损失,为什么收废品的还要给你钱?因为他赚到了钱嘛,这笔钱多少是要分配给你一点儿的嘛,否则,这种交易就不可持续,这是市场演化的大趋势。数据对互联网公司既然那么有用,还那么值钱,那未来用户有没有可能要求互联网公司为自己留下的数据买单?

如果这种数据权一旦觉醒,互联网公司的利润还会那么高吗?

你可能会说,如果它就不分,我们也没什么办法,毕竟我们离不开他们的服务啊。不,数据权一定会觉醒。因为还有一个因素被我们忽略了。

那就是数据安全问题。你留下的数据真的是对你无害吗?不对吧?比如,你上网搜了下二手房的价格,没准儿马上就会接到各种房屋中介的电话;你刚刚买了一些纸尿裤,可能其他育儿商品的推销就在路上了。

还不仅是打扰,实际上还有现实的风险。比如最近我就看到一条新闻,长沙一位用户在外卖平台上给一个商家点了差评,商家按照她留下的信息找到她进行报复,她的丈夫被严重殴打,送进了医院的重症病房。

你看,你在网上留下了一条数据尾巴,别人可以根据这条尾巴随时跟踪你,捕获你,甚至是伤害你,发生什么都是有可能的。如果这种危害事件积累多了,成了社会公害,社会压力就必然导致国家立法,来阻止互联网公司滥用数据。

这不是危言耸听,事实上,这件事今年在欧洲已经发生了。

2018年5月,欧盟出台了一项关于数据的立法,叫做《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条例中就有“被遗忘权”这样一项规定。简单说就是,你登录一个互联网公司的平台,可以选择不把自己的数据留给它。只要你选择“被遗忘”,那些关于你的最核心、最敏感的信息就不会被记录。

欧洲人今天这么想这么干,难保我们明天也会这么想这么干。只要数据对用户的危害事件发生得多了,数据权的觉醒是分分钟的事儿。那可能就会有两个后果等在前面:第一,要么就是互联网公司的数据生意做不下去了,因为你搜集不到完备的数据;第二,要么就是它必须掏钱来购买用户的数据,他赚的钱越多,用户想要的钱就越多,毕竟水涨船高。

但不管是哪一种后果,互联网公司今天的高利润就持续不下去了。

你看,《数文明》这本书其实指出了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一个可能的方向,那就是数据权的私有化。互联网公司现在当然可以在主人还没醒过来的时候,挖走第一桶石油,运走第一船金银,拿走第一批数据。但是,数据的主人总会醒来的,认知差总会填平的,该是谁的就是谁的,无所不在的经济学规律总会起作用的,一切高利润总会回归平均的。